原副标题:数次指正结论被招入群,柳州一物业公司把物业公司告了
数次指正结论被招入群,柳州一物业公司把物业公司告了
柳州市福岭长廊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田老先生因批评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数次在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群里指正,结论今年12月他被物业公司招入了群。田老先生指出这种做法侵害了他的名誉权,遂将该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告到。7月5日上午,柳州市南宁市人民开审讯理此案。
物业公司:指正太少被招入群
田老先生说,该住宅小区共计280余户。今年8月,该住宅小区第三届物业公司设立后,明确要求住宅小区各户有一人加入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群。田老先生入群后,对物业公司的许多组织工作明确提出意见建议,并明确要求物业公司申明住宅小区许多关键性事宜的信息,即使有鉴于此控告至索偿权利。
今年12月12日,田老先生辨认出物业公司群中收到这份布告。布告称,田老先生的言词轻微妨碍物业公司组织工作积极开展,为保护办群本意,经物业公司成员全体商议一致同意,暂暂管田老先生。随即,田老先生被招入该群。
田老先生被物业公司招入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群。受调查者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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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老先生指出,物业公司在群收到一篇没物业公司印章,没物业公司盖章的报告书,就将他招入群,流程不不合法。物业公司对物业公司的组织工作有自主权,他被招入群,褫夺了他的自主权。所以,物业公司将他明确提出的批评和意见建议诬蔑为轻微妨碍物业公司组织工作积极开展,对他造成了Pseudophoxinus社会风气负面影响,侵害了他的名誉权,他向物业公司赔偿9999元。群二维码
当日的审讯,物业公司未出庭作证重审,因伤该案,当日未一审。
物业公司:不当论调有辱其它物业公司自身利益
我们并未侵权,他想告就告,出庭作证重审请律师要花钱,不想再花费这笔钱。对田老先生的控告,该住宅小区物业公司主任王老先生这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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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先生说,第三届物业公司上任后,田老先生明确提出各种批评,怀疑物业公司没好处不办事。他说,至于权利的诉讼,因为住宅小区的关键性事宜已经在住宅小区报告书栏中公示,没必要再给田老先生单独看。王老先生说,最终一审未支持田老先生的诉讼请求。
对于田老先生在群里的批评论调,多数物业公司不愿意较劲,但也有许多物业公司指出,继续任由田老先生发言,不当论调有辱物业公司自身利益。经过物业公司开会后,大家一致一致同意暂管田老先生。
律师:踢人行为并不构成侵权
物业公司有无权利将物业公司招入群,这样做是否侵权?
广西广为律师事务所律师莫毅绪指出,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群是物业公司建立的,物业公司自愿加入,物业公司有管理工作权,可以踢人出去。物业公司被踢走的行为,并没在现实中侵害物业公司的权益。但是,群议事后的结论要公布,且不能只在群里公布,如果不在住宅小区报告书栏公布,就侵害了物业公司权益。
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承超指出,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风气评价,享有的保有和保护的具体人格权。此案中,物业公司将物业公司招入群,不必然导致该物业公司名誉受损。物业公司群只是本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的局域交流群,物业公司被移出群,负面影响范围仅限于住宅小区物业公司,且该负面影响力不会造成物业公司信誉受损。因此,物业公司的踢人行为应该不构成信誉权侵权。群二维码
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华指出,物业公司踢人的行为虽然没侵害物业公司的名誉权,但在物业公司没违反群规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不可轻易把物业公司招入群。物业公司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或者向所在社区或者街道办,不成可向主张恢复物业公司群的成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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